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673244683/2022-00344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滩里镇
发文日期:2022-01-27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滩里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滩里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滩里镇 发布日期:2022-01-2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滩里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分工。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钉钉软件、宣传标语、宣传栏、微信平台等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同时,发动村街不断拓展公开方式,引导群众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增加公开渠道。一是政务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文安县政务网,可以查阅公开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在镇综合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各部门人员负责解释宣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使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询问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滩里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宣传、领导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信息公开时效上、收集上和更新力度上仍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切实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政府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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